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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开发商胆大妄为!践踏公权,危害百姓安全

来源:联播快报   作者:  2019-12-30 09:38:10

  举报人:山东筑邦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举报人: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

  违法项目:临沂市佳兴花园1#商住楼、2#商住楼及酒店、3#商务楼、地下车库

  举报事项: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备案内容,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及住建部门竣工验收。

  被举报人简介:

  1、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宗君。

  2、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宗海。

  3、魏宗君、魏宗海系同胞兄弟。

  举报内容

  一、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内容,违法建设佳兴花园1#商住楼、2#商住楼及酒店、3#商务楼、地下车库。

  1、佳兴花园项目系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建设的商住综合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中段。2012年11月20日,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临沂市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建字第37 1302201200185号。

  2、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工程中,擅自变更规划内容,将规划许可证书上记载的“佳兴花园1#商住楼、2#商住楼及酒店、3#商务楼、地下车库”中5506平方米的地下车库部分变为地下室,将地下室面积计算在其销售面积及范围内公开销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规定:“未取得本证或者不按本证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范围,擅自变更地下车库为地下室,并将地下室与地上建筑物一并对外销售,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明知其施工范围与规划许可的范围不一致,仍然施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佳兴花园1#商住楼、2#商住楼及酒店、3#商务楼、地下车库实际施工中造假,并违法取得消防施工竣工验收。

  1、2014年6月20日,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由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兰山区大队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编号:临公兰消竣备字【2014】第0029号。举报人在山东365消防服务网上查询,发现佳兴花园项目没有任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查询结果为“无相关数据”。

  2、举报人向相关部门查询其工程施工备案资料,发现2号商务楼南侧地下应当是消防蓄水池,但项目现在对应的位置实际为地下室。并且,2号商务楼规划图纸中的消防楼梯与其实际交付的工程项目不符、消防设施未依法建设、配备,将佳兴花园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项目不具备消防竣工验收的条件。基于上述情况,举报人租售的2号商务楼被公安消防部门先后下达4次消防整改通知,并因消防不合格被迫停止营业,直接经济损失逾1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范围,据不建设消防设施设备,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与开发单位串通,明知其施工范围与规划许可的范围不一致,仍然施工建设,并参与嗣后的竣工验收,其行为均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虚假资料,骗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1、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号商务楼在对外出租出售时,尚未安装电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中关于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电梯属于建设工程的分部工程。也就是说,在房屋的开发建设中,开发商需要配备符合质量标准并经过验收的电梯,否则视为尚未完成项目施工,无法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2号商务楼出售给举报人,并承诺随后将未完成的电梯安装到位,但在将2号商务楼出售后,却拒不认可,并伙同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宗海将电梯部分的全部费用转嫁给举报人。

  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的规定,在电梯施工没有完成、消防验收造假、擅自变更设计规划等情形下,佳兴花园项目根本不可能完成竣工验收。但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利用虚假资料申报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工程验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GC00013151。

  综上,临沂万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佳兴花园项目的开发单位,伙同建筑施工企业临沂地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更改施工规划许可证的施工范围,变更施工项目,利用虚假的施工资料骗取设计规划单位、消防验收部门以及住建部门的证书,其行为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临沂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下,被举报人无视党纪国法、无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嚣张拨扈,应当也必须对其严惩。

  万望相关领导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彻查并依法处理,对涉及犯罪的,依法严惩,以营造临沂市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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